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風淩公司罰款事件~這篇報導 是去年的事情 

1.制度更改 ~發放消費分紅獎金~原先小P網只是跟其他的網路商城一樣 只是買方便 買省錢而已 但是從八月份多一筆消費分紅獎金 公司分利潤給經銷商 也就是 除了省錢之外 透過消費 還可以賺現金。(揪團購物 利潤分紅)
2.台北分公司換地方~原公司地方小 會員數增多 新辦公室在八月份 改在博愛路150號 才能容納更多人聽課
3.三星鑽遊日本~原先報名人數是50位 但是要去旅遊前 達到業績的經營者 符合資格的人數
大約100人 公司為了不讓辛苦的人失望 寧願被罰款
**我們是違規 (把機車停在紅線上 臨時停車之意 )不是違法(殺人放火叫違法)
這兩者不同 請大家做區別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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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鍾欣伶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